日本專利規費新減免措施
2019-03-21
陳邦禮 專利師/中國專利代理師
日本專利申請費用高昂,特別是發明專利,常讓許多申請人望之卻步,為了減輕申請人的負擔,日本仿效美國專利局對小實體/微實體提供專利規費減免的措施,自 2019.4.1 起,符合相關資格者,可減免高達 1/2 甚至 2/3 的規費,更重要的是,要求減免時無需提供任何證明文件,對中小企業而言,不啻是一項福音,不過減免標的僅限於發明專利的實審請求費與第 1 至10 年的年費。
根據日本專利局發佈的訊息,符合減免資格的申請人可分成以下幾類:
由上表看來,類型 1~2 與美國的微實體相似,減免的幅度較大,其餘則類似美國的小實體,可減免規費的一半,至於各類型的符合要件詳細規定,則摘要整理如下:
根據日本專利局發佈的訊息,符合減免資格的申請人可分成以下幾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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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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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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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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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型中小企業(公司/獨資企業) |
實審請求費減免2/3 年費(第1-10年) 減免2/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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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企業(公司/獨資企業)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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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公司) |
實審請求費減免1/2 年費(第1-10年) 減免1/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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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獨資企業) |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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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公會/非營利組織)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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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型中小企業(公司/獨資企業) |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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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中小企業(公司) |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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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機構(大學/大學研究人員) |
由上表看來,類型 1~2 與美國的微實體相似,減免的幅度較大,其餘則類似美國的小實體,可減免規費的一半,至於各類型的符合要件詳細規定,則摘要整理如下:
1. 風險型中小企業(公司/獨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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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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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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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不滿10年 |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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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不滿10年且資本額或總投資金額不超過3億日圓,且不受大型企業(資本額或總投資金額超過3億日圓)控制 |
所謂「不受大型企業控制」是指:「任何單一大型企業對申請人的總投資或總持股不超過1/2;以及多家大型企業對申請人的總投資或總持股不超過 2/3」。因獨資企業無股東出資問題,故無需考慮受大型企業控制的因素。
2. 小型企業(公司/獨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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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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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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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雇用員工人數在20人以下(商業或服務業在5人以下) |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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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雇用員工人數在20人以下(商業或服務業在5人以下),且不受大型企業(中小企業以外的法人)控制 |
3. 中小企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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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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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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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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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雇用員工人數/ 資本額或總投資金額 |
製造業、建築業、運輸業以及除了下列行業的其他行業 | 300人以下或3億日圓以下 | |
批發業 | 100人以下或1億日圓以下 | |
服務業(不含軟體業、資訊處理服務業或旅館業) | 100人以下或5,000萬日圓以下 | |
零售業 | 50人以下或5,000萬日圓以下 | |
橡膠產品製造業(不含汽車或飛機輪胎製造業,以及工業用皮帶製造業) | 900人以下或3億日圓以下 | |
軟體業或資訊處理服務業 | 300人以下或3億日圓以下 | |
旅館業 | 200人以下或5,000萬日圓以下 | |
且不受大型企業(中小企業以外的法人)控制 |
4. 中小企業(獨資企業)
符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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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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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別 | 經常雇用員工人數 |
製造業、建築業、運輸業以及除了下列行業的其他行業 | 300人以下 | |
批發業 | 100人以下 | |
服務業(不含軟體業、資訊處理服務業或旅館業) | 100人以下 | |
零售業 | 50人以下 | |
橡膠產品製造業(不含汽車或飛機輪胎製造業,以及工業用皮帶製造業) | 900人以下 | |
軟體業或資訊處理服務業 | 300人以下 | |
旅館業 | 200人以下 |
5. 中小企業(公會/非營利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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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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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合作社、協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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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的目的是為了促進組成成員的共同利益且具有法人資格且不受大型企業(中小企業以外的法人)控制 | |
非營利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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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別 | 經常雇用員工人數 |
零售業 | 50人以下 | |
批發業或服務業 | 100人以下 | |
除了上列行業的其他行業 | 300人以下 | |
且不以營利為目的組織或團體,其活動是為了增進多數不特定人的利益 | ||
且具有法人資格 | ||
且不受大型企業(中小企業以外的法人)控制 |
6. 研發型中小企業(公司/獨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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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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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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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別 | 經常雇用員工人數 | |
製造業、建築業、運輸業以及除了下列行業的其他行業 | 300人以下 | ||
批發業 | 100人以下 | ||
服務業(不含軟體業、資訊處理服務業或旅館業) | 100人以下 | ||
零售業 | 50人以下 | ||
橡膠產品製造業(不含汽車或飛機輪胎製造業,以及工業用皮帶製造業) | 900人以下 | ||
軟體業或資訊處理服務業 | 300人以下 | ||
旅館業 | 200人以下 | ||
且申請減免日的前一年度(如果申請減免日的月份為1至3月,則為再前一年度)用於研發之金額佔總營業額3%以上。若申請減免時企業設立不滿27個月導致無法計算上述比例時,則全職研究員需有2人以上且全職研究員佔僱主和僱員總數10%以上 | |||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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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別 |
經常雇用員工人數/ 資本額或總投資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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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業、建築業、運輸業與其他行業(不含下列行業) | 300人以下或3億日圓以下 | ||
批發業 | 100人以下或1億日圓以下 | ||
服務業(不含軟體業、資訊處理服務業或旅館業) | 100人以下或5,000萬日圓以下 | ||
零售業 | 50人以下或5,000萬日圓以下 | ||
橡膠產品製造業(不含汽車或飛機輪胎製造業,以及工業用皮帶製造業) | 900人以下或3億日圓以下 | ||
軟體業或資訊處理服務業 | 300人以下或3億日圓以下 | ||
旅館業 | 200人以下或5,000萬日圓以下 | ||
且申請減免日的會計年度的前一個會計年度(如果申請減免日在前一個會計年度結束後2個月內,則為再前一個會計年度)用於研發之金額佔總營業額3%以上。若申請減免時公司設立不滿26個月導致無法計算上述比例時,則全職研究員需有2人以上且全職研究員佔全職員工總數10%以上 |
7. 免稅中小企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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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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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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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額或總投資金額在3億日圓以下 |
且依法免徵公司稅 | |
且不受其他企業控制 |
所謂「不受其他企業控制」是指:「任何單一企業對申請人的總投資或總持股不超過的 1/2;以及多家企業對申請人的總投資或總持股不超過 2/3」。
8. 學術機構(大學/大學研究人員)
學術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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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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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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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技術學院或其設立者(如學校法人) |
大學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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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或技術學院的校長、副校長、院長、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助理或專門從事研究的人員,如博士後研究員 |
綜觀上述,日本專利局此次的規費措施減免幅度大,且無需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手續相當簡便,善加主張可大幅減輕申請人的負擔,但有幾點需提醒留意:
1. 日本專利局於 2019.4.1 同步調漲請求實體審查的規費 20,000 日圓,由於請求實審的規費與請求項的項數有關,建議申請人可善加利用日本允許多項附屬項依附多項附屬項的規定,減少請求項數量以降低規費。
2. 不實陳報減免資格目前雖無罰則,但日後可能會面臨如美國專利般無法執行等後果,建議申請人審慎評估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後再行主張。
3. 規費減免需各個程序(而非逐案)提出申請,例如即使是同一件申請案,不僅需於請求實體審查時申請減免,日後每次繳交年費時仍需分別提出申請才能獲得減免。
資訊來源:日本專利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