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專利制度
種類
發明
設計
審查制度
請求實審制(檢索報告公開後6個月內)
形式審查制
檢索報告
申請日起6個月發出
無
早期公開
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可提出延緩公開至申請日起30個月
審查時程
約2.5~3年
約3~6個月
優惠期
公開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需於申請時聲明
公開事實發生後12個月內,需於申請時聲明
專利權年限
申請日起20年
申請日起25年
年費
申請日起第3年開始逐年繳交
每5年繳交一次
超項費
總項數超過15項,逐項計費
一申請案可有多項設計,超過一項設計,逐項收費
超頁費
超過35頁,逐頁計費
無
加速審查
(PACE)
1.申請文件齊備後才能請求
2.申請案進入審查後,任何時間均可提出
3.接獲請求後3個月內發出審查意見
4.無規費
5.答覆審查意見不能提任何延期
無
異議
公告日起9個月內,任何第三方可提出異議
無
會員國
締約國(38國):阿爾巴尼亞、奧地利、保加利亞、比利時、瑞士、克羅埃西亞、捷克、塞浦路斯、德國、丹麥、愛沙尼亞、西班牙、芬蘭、法國、英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冰島、義大利、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拉脫維亞、摩納哥、馬其頓、馬耳他、荷蘭、挪威、波蘭、匈牙利、羅馬尼亞、塞爾維亞、瑞典、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聖馬力諾、土耳其
延伸國(2國):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黑山
生效國(4國):摩洛哥、摩爾多瓦共和國、突尼斯、柬埔寨
奧地利、保加利亞、比利時、克羅埃西亞、捷克、塞浦路斯、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匈牙利、羅馬尼亞、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英國(共28國)
侵權責任
民事、刑事(德、法、英)
官方網站
歐洲專利局(EPO)
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
檢索網站
歐洲專利檢索系統
歐盟設計專利檢索系統
2019.11.14更新
種類 | 發明 | 設計 |
審查制度 |
請求實審制(檢索報告公開後6個月內)
|
形式審查制
|
檢索報告 | 申請日起6個月發出 | 無 |
早期公開 | 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 可提出延緩公開至申請日起30個月 |
審查時程 | 約2.5~3年 | 約3~6個月 |
優惠期 | 公開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需於申請時聲明 | 公開事實發生後12個月內,需於申請時聲明 |
專利權年限 | 申請日起20年 | 申請日起25年 |
年費 | 申請日起第3年開始逐年繳交 | 每5年繳交一次 |
超項費 | 總項數超過15項,逐項計費 | 一申請案可有多項設計,超過一項設計,逐項收費 |
超頁費 | 超過35頁,逐頁計費 | 無 |
加速審查 (PACE) |
1.申請文件齊備後才能請求
2.申請案進入審查後,任何時間均可提出
3.接獲請求後3個月內發出審查意見
4.無規費
5.答覆審查意見不能提任何延期
|
無 |
異議 | 公告日起9個月內,任何第三方可提出異議 | 無 |
會員國 |
締約國(38國):阿爾巴尼亞、奧地利、保加利亞、比利時、瑞士、克羅埃西亞、捷克、塞浦路斯、德國、丹麥、愛沙尼亞、西班牙、芬蘭、法國、英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冰島、義大利、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拉脫維亞、摩納哥、馬其頓、馬耳他、荷蘭、挪威、波蘭、匈牙利、羅馬尼亞、塞爾維亞、瑞典、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聖馬力諾、土耳其 延伸國(2國):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黑山 生效國(4國):摩洛哥、摩爾多瓦共和國、突尼斯、柬埔寨 |
奧地利、保加利亞、比利時、克羅埃西亞、捷克、塞浦路斯、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匈牙利、羅馬尼亞、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英國(共28國) |
侵權責任 | 民事、刑事(德、法、英) | |
官方網站 | 歐洲專利局(EPO) | 歐盟智慧財產局(EUIPO) |
檢索網站 | 歐洲專利檢索系統 | 歐盟設計專利檢索系統 |
2019.11.14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