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專利制度

種類 發明 新型 設計
審查制度 請求實審制(申請日起三年內) 形式審查制 自動審查制
早期公開 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18個月後公開
審查時程 約2~3年 約2~3月 約1~2年
優惠期 公開事實發生後12個月內,需於申請時聲明
專利權年限 申請日起20年 申請日起10年 申請日起25年
年費 公告日後第4年起逐年繳交 公告日後第2年起逐年繳交
超項費 逐項計費 逐項計費 一申請案僅能有一項設計,原則上不保護一物品的不同部位,除非具有形態或機能一體性
部份設計 容許,但在整體物品圖式中必須具有封閉的邊界
加速審查
1.申請人或被授權人已商業實施或者在2年以內計畫商業實施
2.已向日本以外的國家申請專利
3.全部或部份申請人為中小企業、個人、學研機構、大學技術移轉中心
4.綠能相關申請案
無需官方規費,平均二個月可發出審查意見,平均六個月可審結
超級加速審查
1.已提實審但尚未審查
2.已商業實施或計畫2年內商業實施,且有相應的國外申請案
3.至少4周前已完成所有線上申請程序
一個月內可發出審查意見,提交答辯後一個月內完成審查,平均二個月內可審結
優先審查 第三人有商業實施且申請案已公開,可由專利申請人或進行商業實施的第三人申請
一案兩請 不允許
技術評價 針對實用新案行使權利前,必須提示技術評價書且提出警告
侵權責任 民事
官方網站 日本專利局
檢索網站 日本專利檢索系統

 

2020.4.1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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